向广大族人的[倡议方案]
《沧州枣园冯宗亲委员会章程》
〔审议草案〕
第一章 总则
沧州枣园冯,先祖忠睿公自明朝永乐二年(1404年)奉例从安徽凤阳府凤阳县迁徙至沧州东前枣园建村六百多年以来,历代前辈谨遵先祖之教诲,传承先人优秀文化,弘扬中华道德传统,历朝历代出现了很多优秀人才。然而回顾历史,查询族谱,由于历史的种种因素,存在着诸多遗憾!遗漏了很多信息,丢失了很多族人。况且仍旧在涣散无序,恶化的续行着!
而今时逢盛世,吾族众多有识之士,为不辜负先人所创伟业及夙愿,愿借昌盛时代,以一种新的理念和传承方式,管控整理好我们的家族文化,改变传承的不足,避免类似问题继续发生!那就是建立起一只切实可行的〔宗亲委员会〕机构,使之有序、规范、高效、有组织的健康运行。
有效的组织体系,加之现代网络技术。使家族事务在一个有序高效的机制中运行。增加冯氏家族凝聚力,让更多的族人查找便捷,使更多的失散族人找到根源。加强沧州枣园冯族人之间的交流,振兴冯氏祖先创立的伟业,规范冯氏宗亲的行为,做到爱祖国,正族风,弘祖德,育族人,施善举,和百族的目的,促进沧州枣园冯家族文化繁荣昌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组织名称:《沧州枣园冯宗亲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会徽、谱徽、会章:
枣园冯会徽 枣园冯网络谱谱徽
〔一〕会徽创意:①〔河北沧州枣园冯〕代表枣园冯宗族,②下边拼音字母是枣园冯网址:③方印〔中华冯氏〕枣园冯是其中一份子,④中间七星〔大星是始祖,小星是六子/六门〕⑤狮子是沧州的地标〔沧州枣园冯〕发祥地,⑥黄色代表家族辉煌,红色代表家族兴旺,⑦红心〔血脉相连,心心相印〕。
〔二〕谱徽创意:①汉字、数字〔谱网建站纪念日〕,②拼音字母〔枣园冯网址〕,③兰色〔代表科技时代〕,地球〔网络信息时代〕,④枣园冯〔家族文化已步入网络信息时代〕,五角星〔枣园冯己是信息星河中的一份子〕。
〔三〕会章创意:
朱文印〔阳印〕 白文印〔阴印〕
这两方印章是由全国著名篆刻家、书法家,我族长门六支二十世冯宝麟篆刻。〔如今科技进步,电子族谱应运而生,因其承载量大、查阅方便,故颇受当代人之垂青。今有奇云族兄倡议编辑枣园冯氏网络族谱,并嘱我刊印以襄胜举,故不揣鄙俗,欣然从命。刊一阴一阳两方,以资纪念:阴文印力求宽厚雍容,阳文印力求清刚雅正。以此金石之作,告慰历代前辈,并祈愿我枣园冯氏一族,如金石之永固!如金石之延年!—冯宝麟〕乃我冯氏家族之传家宝也!
第三条 本会宗旨:爱国、爱党、爱家,深入研究枣园冯历史文化,传播枣园冯美德,寻找和保护枣园冯文化遗存。改善传统家族文化传承的不足,扭转一直无组织的涣散局面,使之步入有序规范的体制轨道,对家族事务有效运行进行管理。弘扬冯氏宗族文化,聚集族愿,广结善缘,开展各种公益活动。促进枣园冯宗族团结进步和繁荣发展。为弘扬、传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贡献力量。
第四条 本会性质:本会由忠睿公后裔自愿组建而成,是以宗亲联谊交流、促进家族文化和社会经济发展为目的的非营利性的独立民间组织。本会与各地冯氏宗亲组织没有隶属关系。
第五条 本会会址:河北省沧州市风化店乡前枣园村〔大树堂〕待定。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本会会员产生办法:
由忠睿公后裔六门四十支各村落负责推荐会员,大支推荐六~十名,小支推荐三~六名,总计一百二十名以上。
第七条 本会成员的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家族的男女族人。
〔二〕年满三十周岁以上,七十五周岁以下的族人。如有能力的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承认并执行本会章程,服从本会领导及分担任务。
〔四〕在家族中有较大影响,热心家族事业,熟悉家族事务,处理家族事务有一定的经验。
〔五〕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社会名人、热衷于家族事务、乐于奉献。
第八条 本会会员入会程序:
〔一〕由各门支(村落)推荐或本人提出申请。
〔二〕经〔筹委会〕批准,填报会员登记表,存档备案。
〔三〕由宗亲会办事机构发给会员证书。
第九条 本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三〕享有对本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及监督的权利。
第十条 本会会员应尽如下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服从理事会的领导。
〔二〕积极投身家族事务的相应事宜,完成本会决议所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
〔四〕会员一律采取缴费登记确认的原则。
〔五〕一般会员会年费200元,有职责的年费500元,副会长级以上年费800元,可多不能少〔实施方案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为准〕。
〔六〕无特殊原因如期不能交纳会费,无特殊原因两次以上不参加大会者,视为自动退出会员代表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会会员代表大会职权:
〔一〕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二〕决定本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和工作职能。
〔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及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选举或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理事、监事。
〔五〕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六〕协商决定本会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本会会员代表大会原则上每一年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超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选举和罢免会长、监事长等重大议题须经到会会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会员代表大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要,并由会长、监事长、秘书长签名确认并向全体会员公告。
第十三条 理事会:
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出的会长、常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组成,是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行其职权职责,依照本会章程履行职责,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三〕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本会工作目标、任务并监督实施。
〔五〕根据理事会提名,补选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并提请会员代表大会追认。根据理事会或监事会提议,罢免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并提请会员代表大会追认。
〔七〕根据监事长的提名,补选或罢免监事职务,并提请会员代表大会追认。
〔八〕根据会长的提名,经参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可补选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职务,并提请会员代表大会追认,经会长或监事会提议,经参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可罢免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职务,并提请会员代表大会追认。
〔九〕决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
〔十〕理事会由会长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决议须经到会理事超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由会长、监事长签名确认并向全体理事公告。四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特别会议。
第十四条 理事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视频、微信等方式召开。
第四章 岗位设置
第十五条 本会设会长一名,其职权职责如下:
〔一〕会长是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主持管理会务,代表本团体签署有关重要合同与文件。
〔二〕召集和主持执行委员会、理事会会议。
〔三〕检查督促各项决议的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四〕提名各分支机构、代表处、内设部门的负责人。
〔五〕管理并监督财务工作,对资金安全与合理使用负责。
第十六条 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本会设常务副会长一名,执行会长和协助会长分管会务工作,出席执行委员会会议并参与会务决策。常务副会长主持本会日常会务工作,组织安排各项宗族事务活动。
本会设副会长若干名。副会长执行常务副会长安排的各项工作并协调各片区的宗族事务。
本会设理事若干名。理事在会长和常务副会长领导下,按照理事会分工,负责办理具体的日常事务。
第十七条 本会设监事长一名,监事长主持监事会工作,执行监督职责,列席理事会、执行委员会会议并联署会议纪要。
第十八条 本会设秘书长一名,其职权职责如下:
〔一〕起草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行动方案和会务文件。
〔二〕带领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向会长负责并汇报工作。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内设机构开展会务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人选,决定日常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会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 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的提名;
首届理事会理事(含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会监事(含监事长)由筹备组提名,其他各届则由上届理事会提名。
第二十条 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和监事长、监事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必须具备本会的会员资格。
〔二〕遵纪守法,具备以身作则、廉洁奉公的良好素质。
〔三〕热爱家族工作,对冯氏宗族文化有一定的研究,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和处理家族事务的经验。
〔四〕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并有一定的任职经历和威望。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理事会、监事会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章 日常工作制度
第二十一条 本会办事机构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组织落实第六次网络修谱相关事宜,组织相关区域族人完成网络修谱工作。
〔二〕弘扬族风,大兴孝心,广泛宣传,大力引导,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文明拜祖活动。
〔三〕负责组织搜集本族迁徙、名人贤士历史事迹、族人大事。
〔四〕了解、追寻、搜集遗失族人踪迹,立册登记,并根据实际情况付诸实施。
〔五〕接待并查询寻根族人的关切,对相关事宜等立册登记。经理事会决议后上网存档。
〔六〕处理家族内部纠纷,化解家族内外矛盾。
〔七〕设立扶危、助贫、奖学金等扶助制度。
〔八〕开展于各地冯氏宗族之间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大宗族意识,促进相互情谊。
〔九〕技术网管部,要随时收集和整理上网资讯,及时进行网站升级和维护。
第二十二条 本会工作人员的履职要求:
〔一〕理事会成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自觉接受族人的监督。如个人擅自操作,属个人行为,与本会无关。
〔二〕本会工作人员有责任履行好岗位职责,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主动接受监督。
〔三〕本会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本章程规定、损害家族利益和声誉的指令,并有权向监事会举报。
〔四〕秘书长应协助会长协调管理好本会各办事机构及工作人员,努力提高工作人员工作质效。
〔五〕本会工作人员一律不领取固定薪酬。
第二十三条 外部活动:
〔一〕 凡邀请本宗亲会并以宗亲会名义出席的各种活动,应事先征得执委会的同意,所需赠品、礼金、路费由本会报销。若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以本会的名义自行组织参与。
〔二〕凡理事会成员以个人或其他组织名义出席各种活动的,其一切费用自理,本会不予报销。
第二十四条 祭祀管理制度:
祭祖是尊崇祭拜祖先亡灵、维护宗法制度、增强宗族乃至整个社会凝聚力的一种传统习俗。传承并严格规范祭祀礼仪,突出祭祖的主题和目的是宗亲会的职责和义务。
〔一〕前枣园第一发祥地大宗的祭祀遵照传统惯例固定为每五年农历Χ月初Χ。大阎台第二发祥地大宗的祭祀遵照传统惯例固定为每三年农历Χ月初Χ。〔大闫台三世祖是长门三~十一支的发祥地是否纳入宗亲会大宗祭祀议程待议〕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拒原因需改期的,由理事会另行择日祭祀并予通知。
〔二〕祭祀活动由理事会统一组织举办,在每年祭祀日半个月前召开预备会议,研究祭祀的相关筹备工作,商讨各项事宜,详细列出项目开支标准,设定活动规模,具体分工落实到位,并由理事会秘书处印发请柬或电话微信通知。
〔三〕祭祀活动所需费用原则上由理事会统筹安排,各门支村落的集体或个人祭祀用品、礼金,均由各门支村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原则上不强行摊派。凡以村落或个人名义出资的捐款,一律有财务部门登记造册,并在网络谱中公布保存备查。
〔四〕为有效筹集祭祀和祖坟维护等宗族活动经费,鼓励宗亲拥跃捐款。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主要任务:
〔一〕 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做到账目清楚,收支分明,并将财务收支情况的账目在网络谱中进行公布,全方位接受检查和监督。
〔二〕积极扶助族内的老弱病残者,支持宗族公益设施的建设,承担宗亲委员会活动所产生的经费,承担网络家谱网站的服务器租费、网站维护费,承担枣园冯祖坟和墓碑等的修建、维护等相关费用以及其它与本族公益事业有关的费用支出。
〔三〕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资助宗族贫困学生,扶持本族困难家庭学生完成学业,并为本族特别优秀的青少年人才提供支持与奖励。
〔四〕 资助本族贫困家庭, 帮助弱势群体解决眼前的实际困难,并着眼于提高他们的创造力,争取帮助他们彻底地摆脱贫困。
第二十六条 基金来源:
〔一〕会员所交纳的会费。
〔二〕各门支仁人志士捐献,各门支村落参与祭祀的礼金。
〔三〕社会各界、国内外团体的捐赠与资助。
第二十七条 财务管理细则:
〔一〕本会设立财务部。财务部设财务总监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财务部在会长、秘书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和检查。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本会财务制度。年初作出本会收支预算,每月结算,年终决算,结算和决算结果须及时向理事会书面报告,将月结报网管入网公告,向全体会员公开。
〔三〕财务负责人换届或变更前须接受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及相关人员参加的离任审计,财务有关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
〔四〕理事会换届时,会长须向会员代表大会作本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会长卸任时,也须对其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离任审计。会长离任审计在执委会和监事会领导下进行。
《沧州枣园冯宗亲委员会》筹委会[倡议方案]
2019-1-26
工作议程:
一、组建筹委会,并草拟宗亲委员会章程草案。
二、筹委会向全族人提出倡议,从六门四十支当中推荐120名以上代表会员,会员要均衡出现。从倡议至会员产生时限3个月。
三、第一议程:筹委会主持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审议修订宗亲委员会章程草案,族徽、网徽、会章。将审议修订议案报秘书处。
四、第二议程:筹委会主持召开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章程草案审议事项,并进行表决通过。章程生效。两项议程用时一上午!
五、第三议程:召开首届宗亲委员会会议,筹委会提名,选举产生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副会长、理事。宣誓就职。用时一下午!
六、首届会长召开办公会议,行使职权,布置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工作分工,安排各部门工作任务。利用晚上时间进行!
七、首届常务副会长,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落实理事会决议,布属各项工作任务。利用晚上时间进行!
八、首届秘书长召开工作会议,选荐工作人员,布置秘书处工作任务。利用晚上时间进行!
九、秘书处要对各项会议全程跟踪视频纪录、图文报导、分类存档。
《沧州枣园冯宗亲委员会》筹委会[倡议方案]
—冯奇云 2019-1-26